申报评审卫生系列护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
保定 市(厅) 博野 县(区) 单位: 博野县医院
|
|
姓名 |
张博微 |
性别 |
女 |
出生 日期 |
1985.11.12 |
参加工作 时间 |
2007年10月 |
|
|||||||||
|
|
身体状况 |
健康 |
行政 职务 |
无 |
现从事 专业 |
护理 |
||||||||||||
|
|
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
卫生系列 护理专业 资格名称:主管护师 |
取得 时间 |
2018年6月 |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
卫生系列 护理专业 资格名称:副主任护师 |
||||||||||||
|
|
类别 |
晋升 |
是否引进 |
是 |
是否破格 |
否 |
||||||||||||
|
|
量化评分 推荐排名 |
得分:97分 得分排序:3名 推荐排序:42名 单位共推荐:51人 |
单位 性质 |
事业单位 |
所在单位人事 部门电话 |
03128719950 |
||||||||||||
|
|
申报人符合申报评审条件情况 |
|||||||||||||||||
|
|
序号 |
内容 项目 |
内 容 |
|||||||||||||||
|
|
1 |
学历资历 (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 |
毕业时间 |
学 校 |
专 业 |
学历程度 |
学 位 |
|||||||||||
|
|
2005年6月 |
石家庄卫生学校 |
护理 |
中专 |
无 |
|||||||||||||
|
|
2019年1月 |
河北北方学院 |
护理 |
本科 |
无 |
|||||||||||||
|
|
取得现任职资格年限 |
2018年6月通过考试取得;满6 年 |
||||||||||||||||
|
|
2 |
年度考核 |
取得现任职资格后,6年度考核共6 次,其中合格 5次,何年度合格: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 |
|||||||||||||||
|
|
3 |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 |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 |
2007年10月至2024 年7月,满17年 |
||||||||||||||
|
|
取得现任资格后 基层工作年限 |
2020年 2月至 2021年3月,满 1年 |
||||||||||||||||
|
|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能力)情况 |
本人从事护理专业17年,与2007年10月参加工作,2007年10月至2021年10月从事妇产科工作共14年,2021年10月至今在影像科从事工作2年多,工作期间积极参加科室日常工作,每年在工作岗位50周以上,积极参加医学教育,学分达到规定要求,积累了较强的工作经验和丰富的工作能力,学习新的医疗知识和医疗技术,从而开阔了视野,扩大了知识面,始终坚持用新的技术应用到工作中去,能熟练掌握妇产科常见病护理,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急危重症病人,自己也有许多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使自己圆满出色的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 |
||||||||||||||||
|
|
4 |
业绩成果 |
荣誉称号 |
2019年8月获得医院“优秀人才”称号 2022年10月获得河北大学抗疫荣誉证书 2022年11月获得高碑店“最美逆行者”荣誉 |
||||||||||||||
|
|
科研成果 |
本人符合申报评审条件业绩成果条件的第6条要求,主持引进开展新技术一项的要求。 新技术:产后开奶,2021年8月引进博野县医院,本人为第一负责人,广泛应用于产后开奶,独立完成50例,效果达到符合指标要求,该技术引进提高了临床治疗技术水平,同时为医院整体医疗技术水平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
||||||||||||||||
|
5 |
论文著作 |
本人符合申报评审条件中论文、著作条件的第7条要求。 2022年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二篇,在《医药卫生》(非核心期刊)2022年12月第3期第169页。以第一作者发表《妇产科护理安全隐患及防范细节管理》,在《医药卫生》(非核心期刊)2022年12月第4期第115页以第一作者发表《妇产科护理中优质护理的应用》。2023年在《山东广播电视报》发表科普文章《女性盆腔积液的常识有哪些,如何做好预防措施》,2024年在《河北广播电视报》发表科普文章《产后恢复:重塑体态与调整心态的有效方法》。与本人专业相同。 |
||||||||||||||||
|
6 |
破格条件 |
无 |
||||||||||||||||
|
7 |
推荐单位 意见 |
意见:
审核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
8 |
主管部门 意见 |
意见:
审核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
9 |
县(市、区) 职改办 意见 |
意见:
审核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
10 |
设区市、 省直管县(市)、省直部门职改办意见 |
意见:
审核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
11 |
省职改办 意 见 |
意见:
审核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
填表说明: 1、此表由申报人员本人按照申报相应专业资格条件填写并经组织审核后,逐级上报。 2、一律正反打印,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在单位公示使用,两份装袋供省职改办存档和高级评委会使用。 3、行政职务包括股、科、处级及其以上职务。有行政职务的必须填写,否则视为弄虚作假。 4、表中2、3、4、5、6项均指取得现专业资格后的情况。 5、“取得现任职资格后基层工作年限”栏,仅教育、卫生专业申报人员填写。 6、属正常晋升人员“破格条件”栏不再填写。 7、表中7—11项填写明确意见:××同志所有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任职条件,是否准予申报。 |
||||||||||||||||||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